招 标 公 告
青田县月里湾区块生活污水零直排工程(电力电气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台中亿咨 2024 第 [ 22 ] 号
1. 招标条件
青田县月里湾区块生活污水零直排工程(电力电气部分) 已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2023〕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财政 统筹解决 ,项目代码 2301-331121-04-01-945481 ,项目业主为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 代理机构为 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月里湾区块生活污水零直排工程(电力电气部分) 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田县鹤城街道月里湾区块,项目概算总投资 3110.98 万元。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电力线路排管穿线及配电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 7161199元,(其中含税暂估价88944元,含税暂列金0元,含税暂估价、含税暂列金不下浮) 。 2.4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 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被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丽水供电公司公示为供应商黑名单尚未解除的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 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3.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 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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