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B区-商业楼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通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创宇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屹之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津法规,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 组织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B区-商业楼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以上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B区-商业楼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7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5247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5247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9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B区-商业楼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 1 | 1452476 | 项 | 建筑业 | 否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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