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七五〇所10KV供电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七五〇所10KV供电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七五〇所10KV供电工程。
1.2 采购单位
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工程需跨路顶管敷设10KV电缆,安装50KVA变压器1台,安装低压配电柜2面,厂区低压线路架设等。
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推荐一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工程施工和工程所需的各项协调、手续报申、组织验收;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购置、检试验、安装。
2.2 计划工期:
暂定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2月2日。工期30日。
2.3 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嘉山街(七五〇厂区外)和七五〇厂区。
2.4 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国家和供电行业标准,通过施工所在地供电部门验收并安全、稳定、可靠送电,保修期2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达到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相似工程业绩。
(3)信誉要求: 提供信誉平台查阅无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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