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管道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易积涝点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电力工程项目 JSZC-320800-HASG-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6号淮安国联集团4楼4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00-HASG-C2024-0002
项目名称:市管道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易积涝点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电力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740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0740.28元
采购需求:
市管道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易积涝点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电力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9.(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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