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韵小区(南区)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电力配套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招标核准2023-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海韵小区(南区)电力配套工程;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770.68平方米(约为29.656亩),总建筑面积为61832.6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4900.5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16932.09平方米;1.3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兴沧路以南、海丰大道以西;1.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 合格 标准;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 35号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5 09:30至2024-01-20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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