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是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将国家电网电力引入施工区域,满足施工临时用电需求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求。
2.5投标保证金: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最低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本人到场并携带下列资料进行现场购买: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投标人应确保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一直有效,以保证及时接收往来函件并及时沟通反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次招标的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大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人:马悦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
电 话:024-880268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室
联 系 人:郭琳
电 话:024-23389240
电子邮件: lngczb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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